火场上所需的消防用水,应由消防水源供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规定,市政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可作为消防给水水源。
(1)市政给水管网。这是建筑小区的主要消防水源。市政给水管网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供消防用水,一是通过其上设置的消火栓(市政消火栓)为消防车等消防设备提供消防用水;二是通过建筑物的进水管,为该建筑物提供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天然水源。确定消防水源时,应优先考虑就近利用天然水源,以节省投资。不仅江、河、湖、泊等地面水可作为消防水源,有条件的话,也可利用地下水作为消防水源,如泉井。
(3)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凡储存消防用水的水池均称为消防水池。有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有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有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也有独立的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