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如何做好防火改造设计(一)
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设计在依据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及相关的工程建设规范进行的基础上,对现行规范中未明确规定、按照现行规范比照施行有困难或虽有明确规定但执行该规定确有困难的问题,可考虑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
(一)既有建筑性能化消防设计的基本程序
①确定性能化设计的内容;
②确定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总体目标;
③确定改建方案的性能指标;
④进行性能化消防试设计和评估验证;
⑤修改、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⑥编制设计说明与分析报告,提交审查与批准;
⑦专家评议;
⑧深化设计。
(二)既有建筑性能化消防试设计一般程序
①建立火灾场景、设定合理的火灾和确定分析方法;
②进行设计与计算分析;
③选择和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三)既有建筑性能化消防设计与计算分析内容
①合理设定火灾;
②分析和评估既有建筑的结构特征、性能和防火分区;
③分析和评估人员的特征、特性;
④计算预测火灾的蔓延特性;
⑤计算预测烟气的流动特性;
⑥分析和验证结构的耐火性能;
⑦分析和评估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系统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⑧评估既有建筑的火灾风险,综合分析性能化设计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及其处理。
(四)既有建筑性能化消防设计的消防安全目标
1. 一般要求 消防安全总目标可能包括人员生命安全保护、财产保护、赛事不间断性和环境保护。根据业主的需要,不同工程的消防安全总目标可能互不相同,其表述方式也不尽相同。 既有建筑防火设计的总目标应在进行性能化设计开始之前作为设计的重点问题,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委托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机构等共同研究确定。
2、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总目标
①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②在火灾条件下,保证既有建筑内观众、运动员、工作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③既有建筑的加固结构或新建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垮塌,或虽有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既有建筑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④减少由于火灾而造成比赛、商业运营的中断;
⑤保证既有建筑内财产的安全;
⑥既有建筑发生火灾后,不会引燃其相邻建筑物或设施;
⑦尽可能减少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相关说明
①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总目标视其使用功能、性质及建筑高度而有所区别,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七个目标中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并列出其他目标的先后次序。例如,对于人员聚集且空间相对封闭的体育馆,其主要目标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大型开敞式的体育场,则要同时注重于保护财产和建筑结构安全。
②建筑火灾具有确定性和随机性的双重特性,无论采取什么措施,一座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总是相对的。因此,上述安全目标所反映的是与将要发生的消防投入水平相一致的相对安全水平。这实际上反映了投资方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期望和改建投资的关系。
③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应依据现有规范的规定和既有建筑的实际情况,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委托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机构等共同研究确定。
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目标 设计时应首先将消防安全总目标进一步转化为可量化的性能目标,包括:火灾后果的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温度以及燃烧产物的扩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