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工程中消防控制电源会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火规》第4.1.2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
大型建筑可以是一座体积较大的单体建筑,也可以是一个建筑群,火灾时需要联动控制的设备数量很多。在实际联动调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的电压不足,导致联动设备无法正常联动,甚至损坏设备元器件。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建筑过大,控制电源仍采用常规的消控中心集中供电,供电的距离过长,导致控制电源压降过大。
② 消防子系统越来越多,如防火门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警报系统等,这些系统设备都需要24V 控制电源启动,而且启动电流或维持工作的容量较大,如果集中统一供电,容易造成电源容量不足。
③ 现行《火规》对喷淋泵、消防泵联动控制的可靠性要求较以往有所提高,规定喷淋泵、消防泵由相对应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信号直接联锁启动,这些信号装置串联在水泵控制回路中,而其设置的位置离水泵房较远,来回的线路有几百甚至上千米,极大的降低了控制电源电压,以致水泵无法启动,甚至烧毁控制元器件。
④ 控制电源的供电线径设计偏小或者布线方式不对。一旦控制电源电压、电流不足,将导致以下联动控制问题:
a. 水泵无法启动。
b. 排烟阀、正压送风阀无法开启。
c. 常开防火门无法关闭。
d. 火灾警报装置无法正常报警,声音变调。
以上问题将影响火灾现场的人员逃生和火灾扑救,丧失了消防系统的应有功能。
二、要想解决消防联动控制电源的问题,需从设计源头开始着手!
如果控制电源设计出现问题,在调试过程中方予发现,后期整改的难度大、成本高、加大了系统的不可靠性。因此控制电源在施工前就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确保控制电源的可靠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控制电源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优化和设计:
① 根据建筑的规模,合理的选择消防联动控制电源的供电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或建筑群,可以采用集中供电和现场供电相结合的模式,集中电源附近区域采用集中供电模式,对于分散、距离较远的建筑(部位),采用现场供电模式,可以在各分散建筑的电气间(或者电井)设置独立控制电源,供单个(单层)建筑使用。
② 对于子系统较多的建筑,可以对用电负荷大的子系统单独供电。如火灾声光警报设备数量多,发生火灾时需全建筑报警,电源负荷大,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也可以考虑单系统供电,防火门监控系统也是如此。
③ 选择合理的供电线径和布线方式。对于供电干线、楼栋配电干线、平面配电支线,要计算其供电距离、供电负荷及压降损耗,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合理的线径。布线方式也应根据建筑的规模、楼栋的分布情况,选择星型或树型方式。
④ 在消防电源柜预留备用电源。虽然我们在前期对控制电源进行了计算和规划,仍不能避免因建筑后期改造、二次装修带来的设备及线路的变化,因此在二、三级消防电源柜预留备用消防电源接口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将消防运行电源转化为控制电源。
⑤ 在联动逻辑设计和编程时,对发生火灾时启动电流较大的联动设备采取分时启动。例如,根据《火规》规定:在发生火灾时,需要启动声光警报器,打开正压送风阀、排烟阀,关闭常开防火门。打开排烟阀、正压送风阀,关闭防火门的启动电流比较大,声光警报器数量多,电源负荷较大。在联动逻辑设计时,应先联动关闭防火门,然后打开正压送风阀和排烟阀,再启动声光警报器。反之,如果先启动声光警报器,再关闭防火门,打开正压送风阀和排烟阀,就会出现系统在带负荷的情况下联动消防设备,可能造成启动电流不足,影响设备联动。
总而言之,控制电源是否满足要求,对消防系统的联动十分重要。以上是武汉鑫池消防在实际施工中的一些浅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消防产品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消防控制电源的设计也必将随之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