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消水规”颁布与实施以来,武汉鑫池消防在日常的消防维护和施工中经常会听到一些相关从业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的困惑和疑问:有些技术规范的条文在理论上成立,但在实际操作和运行过程中又显得有些不可行,到底应如何解决这种理论和现实的矛盾呢?
鑫池消防经过不断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一些条文的加深理解和摸索,将部分理论与实际有差异的地方拿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也防止机械照搬条文的情况出现,希望能促进技术规范条文的顺利执行。
一、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
“2014消水规”第5.1.12条指出“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但这项规定在实际工程设计应用中却颇受争议。自灌式吸水传统的做法是在水泵启动时自灌,那么消防水池在最低有效吸水水位是否也可达到消防水泵自灌要求。
同时在“2014消水规”第5.1.9条中又指出“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
武汉消防改造公司鑫池消防认为,最低水位状态下的消防水泵须实现自灌式吸水,而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不能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者水源水位须达到离心水泵吸水标准。
然而实际情况下的消防水池水位即使高出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也满足不了离心水泵在低水位状态下的自灌吸水的要求。在国标图集《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04S204)中分别对卧式消防水泵、填料密封立式消防水泵、机械密封立式消防水泵等的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有着不同的要求。那么在实际应用中,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对应的水泵样本数据,最终确定出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