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改造公司以消防审查的角度介绍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四)
发布时间:2019-10-24 11:43:06| 浏览次数:

4、消防控制室详图缺失,环境设计不合理

    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工作的大脑。它也是建筑与城市消防中心的联系枢纽,也是建筑消防灭火行动的指挥中心。《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3节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设有具体的规定,但在诸多项目设计中,消防控制室详图遗漏较为普遍。

    此外,《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4.2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考虑人员的长时间工作情况,消防控制室最好设在一层,确无场地、只能放地下一层的消防控制室,应做好自然通风工作。但很多项目,将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车库内无自然通风井,是个黑房间,不利于人员长期值班。

    在无自然通风的房间内,消防控制室依靠机械送风与排风。考虑在火灾情况下,非消防电源将切除,而消防控制室人员要继续坚守的情况,消防控制室的通风和送风系统应与地下车库的送排风系统脱离,自成体系并接入消防电源的保障。

5、火报系统选型不合理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3.2.4规定,对具有多栋建筑的建筑群,尤其是明确将由不同单位使用管理的项目,应考虑不同管理模式和体制的影响,从项目实际出发,确保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使用便利,有针对性的选用集中报警系统(联动)+ 区域报警控制模式或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很多项目漏设分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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