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工程公司为您全方面解读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在实际中的应用(三)
发布时间:2019-10-30 09:03:06| 浏览次数:

智能疏散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

 以某项目为例,该项目的实施对象为一座高星级(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和一座次高星级(中档经济型酒店标准)酒店以及围合的2层公用裙楼构成的建筑。用地总面积 44515m2,地上建筑自然层9层,设1层设备技术夹层,地下1层。塔楼相对标高37.8m,裙房屋面相对标高19.35m。总建筑面积为 122626.91m2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JGJ16—2008[2]第3.2条要求,本项目负荷等级按一级负荷考虑。武汉鑫池消防仅对该项目的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作具体说明,其余系统不作赘述。本项目采用智能疏散系统中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结构来进行设计。

 在酒店一层的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了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电源柜电源(EPS)。控制器主机电源由该控制中心内的消防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提供,集中电源柜电源(EPS)由专供消防应急照明的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提供。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安装在各楼层配电间,内含通讯模块,具有通讯及监控功能。系统中的灯具供电均使用直流安全电压DC24V,采用 LED 光源,透光性好,疏散指示灯选用1W,应急照明灯选用5W, 整个系统节能,符合现代化建筑的绿色节能要求。

 根据《民规》第13.8.3条中对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走廊、门厅、电梯前室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的区域设置了应急照明灯具。各疏散标志灯的间距按照小于20m进行设置;对于靠近通道尽头的疏散标志灯,距离通道末端距离小于10m;距离安全出口指示灯最近的疏散标志灯设置在小于10m 的位置。疏散标志灯的设计结合《民规》要求,将安装高度定为底边距地0.3m。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在各疏散门上方,其安装高度定为距门框顶部0.1m。

 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的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值。酒店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水平照度应不低于10.0lx。在大空间如多功能厅、宴会厅、员工餐厅等场所,专门设置了一路应急照明回路,做到分区域供电模式。

 根据《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要求,每间客房内至少应有一盏灯接入应急供电回路。此灯作为客房内疏散应急照明灯处理,由智能消防系统进行专回路供电。走道内的平时照明由酒店二期装修深化,本次设计作预留功率处理,平面图中仅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做布置设计。

 在设计消防疏散照明时,设计人员一般会将消防机房、消控中心内的备用照明直接作为疏散照明,并按《民规》中“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要求设计。这其实是将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混淆。疏散照明及指示是为了发生火灾时,人员能从室内的不安全区域撤离到室外的安全场所。因此在消防排烟等机房内不仅要设计备用照明,还需要另设一路专用疏散照明。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0309—2018第 3.3.3条中提到,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中心内的平时照明(后备照明)由该区域的双切箱配出,可满足对于后备照明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出线回路均不超过8路,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 3.3.8.4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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