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灭火系统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② 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
③ 固定管道的支、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④ 管道穿防火堤、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
⑤ 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⑥ 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⑦ 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2)泡沫灭火系统应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②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要求填写。
(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③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④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⑤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⑥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4)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 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水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② 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排水和防洪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 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进出和维修安装空间应满足设备要求。
⑤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位置和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