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消防法》在2019年4月23日出台,消防设计、检查验收等相关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建筑防火对人身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安全疏散更是建筑防火的核心,现在模拟实践检查一幢民用公共建筑,从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
模拟民用公共建筑情况描述:某市一幢综合楼建筑,地下2层,地上25层,屋面为平屋面,屋面板标高99.2m,室内外高差-0.6m,地下2层及地下1层局部为汽车库,地下1层其他部分为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1层-3层为商场,4层为餐饮、儿童游乐场所和电影院,1层-4层共用防烟楼梯进行疏散,5层以上为办公;距离大楼北侧12m为一幢25层高的电信大楼,距离大楼西侧6m设置有10kV预装式变电站一台;该建筑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1h。
一、总平面布局
检查总平面布局,总平面布局是检查建筑的设置位置、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也就是在室外检查。设置位置检查依据:民用建筑的位置不宜布置在甲乙类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附近。防火间距检查依据:高层与高层不应小于13m,高层与一二级单多层9m,三级加2m为11m,四级加5m为14m;单多层一二级之间6m,三级加1m,四级加3m;如一幢高层与一幢四级单多层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5=14m,一幢三级单多层与一幢四级单多层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 10m。放宽条件,有三种情况,共6条:第一种情况为满足3个条件之一,防火间距不限:
(1)相邻较高外墙为防火墙;
(2)高出相邻较低一二级建筑的屋面15m外墙为防火墙;
(3)相邻高度相同一二级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1h。第二种情况为满足2个条件之一,防火间距放宽减小为定值:高层不小于4m,单多层不小于3.5m。
a.相邻较低建筑不低于二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1h;
b.高出较低屋面15m及以下的开口设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第三种情况为满足1个条件时防火间距减少25%:相邻两座单多层外墙不燃且无外露可燃屋檐,无防火保护的门窗不正对且占外墙面积不大于5%。
建筑高度h>100m的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减小。特殊情况:民用建筑与10 kV及以下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蒸汽锅炉不大于4t/h或热水锅炉不大于2.8MW,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照民用建筑确定,否则按照丁类厂房确定,单多层锅炉房一二级10m起,高层13m起,三级加2m,四级加4m,一类高层民建与丁类高层和单多层一二级为15m,二类高层与丁类高层和单多层一二级为13m,一类高层民建与三四级锅炉房为18m,二类高层民建与三四级锅炉房为15m。根据总平面布局检查依据对照本幢综合楼情况描述,可以发现:
(1)该大楼与预装式变电站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2)该建筑物北侧的电信大楼高25m,大于24m,为高层建筑,高层与高层不应小于13m,而本案例中为12m,不符合要求。根据放宽条件对该建筑物进行补充设计,可以在设计中明确该建筑物25m以上,(25+15)40m以下的外墙设置为防火墙,防火间距可以减小至4m,这样距离12m就可以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