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改造公司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问题的几点思考(一)
发布时间:2020-07-06 14:59:53| 浏览次数:


一、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基本特征

    1、检测对象是特定的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与功能特征不同,内部的消防设施也各不相同。建构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既有单一的消火栓系统,也有集警报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紧急疏散系统与排烟系统于一体的复杂系统。无论是普通的消火栓系统,还是多功能的复杂系统,其检测对象都是特定的。

    2、检测环境是变化的

    建构筑物的规模、性质与功能等关键要素决定了消防设施的基本特征。通常来说,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地点是多层次性、多角度的,既有工业建筑,也有普通住宅建筑;既有公共娱乐场所,也有公众集散地。由此可知,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环境不同,检测环境与检测方式也各不相同。

    3、检测仪器是多样化的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指对建构筑物内部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不同,检测仪器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环节存在的重点问题

    1、报警系统联动逻辑中规范与现场不适用的问题

    根据现行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4.5.2 1条规定:“应由统一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者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火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而在现实工程现场,有些地方就不太适应这样的联动程序,例如有些KTV的包厢、足浴店或者浴室的小包厢内设置了机械排烟口,而包厢内仅设有1只报警探测器,一些施工、调试单位为了契合规范,会将走道内的探测器作为第二个报警点位来编制联动程序打开包厢内的排烟口。这样做即便符合规范要求但也失去了实际作用,试想在包厢内如果发生火灾,烟气聚集在一个房间内,包厢一般都设置了防火门或者疏散门,走廊内探测器无法探测到房间内的烟气,而房间内只有1只探测器就会出现即便主机处于自动状态也无法联动打开包厢内的排烟口进行排烟,只能通过手动或远程开启排烟口启动

风机进行排烟,这就会延长火灾的响应时间导致火势蔓延。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应按包厢内的探测器一点联动排烟口,排烟口开启连接启动对应的排烟风机。

    2、消火栓按钮启泵的问题

    根据现行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3.1规定:“当设置消火栓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机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很多施工单位会根据规范上的这一条将所有涉及有消火栓按钮启泵的都做成联动启泵。比如像根据规范要求无需设置报警系统,但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为了达到联动七启泵的目的会新增1台消防联动控制器用来编制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程序。其实很多施工单位甚至包括设计单位都忽略了关于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3.1中条文解释的内容:“当建筑物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用导线直接引至消防泵控制箱(柜),启动消防泵。”对于未设置报警系统的建筑,消火栓按钮采用直接启泵是最可靠的方式。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安装设计问题

    根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规范可知,若管道公称直径不超过100毫米,应采用螺纹连接方式;若管道公称直径超过100毫米,应采用焊接法或法兰连接法;感温喷头与楼板及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也是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往往为追求美观性,会采用装饰物遮盖喷头,而这极大地削弱了感温元件的灵敏性,延长了喷水时间,进而导致火势变大。

    4、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问题

    对于气体防护区的布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泄压口的设置位置是否在防护区高度三分之二以上;其二,防护区的维护结构是否达到耐压等级要求;其三,防护区内设置的开口部位应能在气体灭火系统动作前联动关闭;其四,事故排风的操作机构应设置在防护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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